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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gos 开发者条款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0月

第一条 定义

定义。为本条款与条件之目的,除本条款与条件其他部分定义的大写术语外,下列定义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关联方”指(a)直接或间接拥有并控制一方的法律实体;或(b)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并控制的法律实体;或(c)与一方直接或间接处于共同所有权和控制之下的法律实体;

报酬”指发布方根据第五条就开发方游戏的发布向其支付的报酬;

保密信息”指一方的信息,无论其形式为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且(i)明确标注为保密或专有;或(ii)鉴于其性质或披露时的具体情况,应合理视为保密信息(无论是否明确标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一方及其关联方的商业计划、客户、潜在客户、员工、供应商、许可方、被许可方、合作伙伴、投资者、关联方或其他方的信息和事实、培训方法与材料、财务信息、营销计划、销售前景、客户名单、发明、程序设备、发现、创意、概念、专有技术、技术、配方、蓝图、软件(目标代码和源代码形式)、文档、设计、原型、方法、流程、流程图、程序、代码,以及任何技术数据或商业秘密,包括前述任何内容的副本以及包含、基于或反映前述任何内容的任何分析、研究或报告。

开发方”指通过发布方的开发者门户提供一款或多款游戏的任何自然人或法律实体;

开发者门户”指发布方的开发者门户,可通过 URL https://www.Jogos.com/ 访问;

反馈”指开发方向发布方提供的关于发布方业务、产品或服务的任何形式的建议、评论、反馈、想法或专有技术的统称;

游戏”指由开发方开发并通过开发者门户提交给发布方的游戏软件;

双方”指开发方和发布方,各自单独称为“一方”;

门户网站”指发布方拥有的浏览器游戏网站或与发布方达成协议以分发游戏的合作门户;

个人数据”指从终端用户处收集的、可直接或间接用于识别该终端用户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在线标识符、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和/或支付信息。为本协议之目的,双方将遵循《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条例 2016/679)中使用的个人数据定义;并额外考虑以下概述的北美和南美地区的要求和法规:

美国

  • 联邦法律:虽无全面的联邦数据隐私法,但若干联邦法律管辖特定行业或数据类型,例如针对儿童数据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 和针对健康信息的《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FTC Act) 禁止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包括与数据隐私相关的行为。
  • 州法律:《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及其修正案《加州隐私权法案》(CPRA) 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删除权以及选择退出个人信息销售等权利。弗吉尼亚州、科罗拉多州和犹他州等其他州也颁布了全面的数据隐私法律,各有其特定要求。

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档法》(PIPEDA):规范私营部门组织在商业活动中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的行为。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LGPD):要求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遵守合法性、目的限制、数据最小化和问责制等原则。

阿根廷:《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设立国家个人数据保护局 (DNPDP) 作为监管机构。

智利:新智利数据保护法 (Ley N° 21.719):修订并更新了先前的数据保护法以符合包括 GDPR 在内的国际标准。

哥伦比亚:《个人数据保护法》(2012 年第 1581 号法律):规范个人数据的处理并确立数据主体的权利。

墨西哥:《联邦保护私人持有个人数据法》(LFPDPPP):适用于墨西哥私营实体处理个人数据的行为。

发布方指南”指发布方关于游戏质量、游戏内广告和 SDK 的指南,可在开发者门户获取,并可能不时修订;

发布方”指 Guangzhou Pixel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Game Co., Ltd, Belgium,公司注册号为 91440106MA9YF6EG2Q(其亦使用商号“Jogos.com”;

SDK”指发布方的软件开发工具包,用于将游戏与门户网站集成并启用广告,详情请见开发者门户和发布方指南;以及

”指“开发方”(无论是公司还是自然人)。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 总则

开发方已开发一款或多款可在 Web 浏览器内运行的游戏。发布方有意自行托管该游戏(自主托管),或通过外部方在诸如发布方运营的“Jogos.com”等游戏门户网站上以 iframe 嵌入形式托管该游戏。开发方通过使用开发者门户并在注册时点击“我接受”,即同意发布方在游戏门户网站的背景下向其终端用户提供该游戏。在满足第五条条件的前提下,发布方将就以此种方式向终端用户提供其游戏的权利向开发方支付报酬。

2.2 范围

本通用条款与条件(“条款与条件”)适用于发布方与开发方之间任何及所有的互动、合作、支付、协议和理解,并总体上管辖双方因开发方使用发布方开发者门户而产生的所有关系方面。开发方同意,除发布方书面明确接受的情况外,其自身条款与条件(如有)将不适用。

第三条 游戏的远程提供

3.1 授权

在合作期内(包括过渡期),开发方授予发布方一项有限的、全球性的、可撤销的权利,使其能够在门户网站上向公众提供开发方开发的游戏,并允许终端用户与游戏的功能进行交互。该权利将是非排他性的,但开发方可选择将游戏独家提供给发布方,在此情况下,开发方将有权根据第五条获得更高的报酬。此权利亦包括发布方在分发前对游戏进行测试。

3.2 所有权

授予一方的所有权利均以该方完全遵守本条款与条件为前提。本条款与条件不转让游戏及其相关的任何所有权权利,开发方保留所有未明确授予的权利。

3.3 条件

开发方将:

  • a. 被允许使用其自有品牌推广游戏;
  • b. 被允许根据发布方在开发者门户 SDK 部分发布的发布方指南在游戏内包含广告;
  • c. 受限于开发方根据第五条定义以排他方式明确向发布方提供游戏的条件,除发布方及其关联方外,不得向其他个人或实体提供游戏。

3.4 发布方的推广

发布方有权在未经开发方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为推广和营销目的使用游戏的各个方面。

3.5 游戏的接受

发布方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游戏,须以发布方接受该游戏为前提,发布方可全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无需为其决定提供任何理由。

3.6 反馈

开发方可向发布方提供反馈。发布方无义务发布或使用任何反馈。通过向发布方提供反馈,开发方不可撤销地、永久地授予发布方及其关联方一项全球性的、非排他性的、全额支付的、免版税的、可转让的、可分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使其可以制作、使用、复制、准备基于该反馈的衍生作品、分发、公开表演、公开展示、传输以及以其他方式将反馈商业化(包括通过将依赖或包含反馈的产品、服务或技术与发布方或其他方的其他产品、服务或技术相结合或接口),无需任何形式的署名且可用于任何目的。开发方不得提供受制于要求发布方因其对开发方反馈行使上述任何权利而必须向第三方许可任何内容的许可的反馈。开发方向发布方陈述并保证,开发方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该反馈的所有权利,且该反馈不受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任何人格权或公开权)的约束。

3.7 游戏内交易

仅在获得发布方批准后,开发方可在游戏中包含游戏内交易。

3.8 开源

未经与发布方事先讨论并获得其单独的书面协议,开发方不得通过门户网站分发任何发布方材料,或将其与根据声称对发布方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条款(例如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或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许可的开源或其他软件结合。

3.9 发布方资产

发布方授予开发方一项在合作期内免版税、全额支付的许可,允许其根据任何适用的发布方指南,使用、公开展示和表演、复制及分发发布方的商标,包括开发者门户上提供的徽标(“发布方资产”),目的是将此类发布方资产纳入游戏中。

3.10 游戏封面

开发方授予发布方一项在合作期内(包括过渡期)全球性的、免版税的、全额支付的许可,允许其在门户网站上使用、公开展示和表演、复制及分发开发方用于游戏的商标(包括徽标和游戏封面),目的是向终端用户提供游戏。

第四条 开发方的义务

4.1 交付

在发布方托管的情况下,开发方将向发布方提供一份完整的游戏副本,格式需适合发布方在门户网站上自主托管(即文件集合)(即通过发布方的开发者门户)或通过 iframe(外部托管,嵌入在门户网站上)。

4.2 遵守法律

开发方保证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机构的命令的要求,但涉及所提交游戏以及与发布方合同关系相关的所有其他要素的法律、法规、规章除外。

4.3 遵守要求

开发方将遵守并告知其员工、代理人和其他相关个人,该游戏:

  • a. 已提供给发布方;
  • b. 不得违反本条款与条件使用;且
  • c. 不得违反此类条款与条件进行非法复制、传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开发方将尽一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防止游戏遭到任何未经授权的分发、复制、使用或盗版。

4.4 遵守道德和法律标准

  1. 内容限制。开发方不得通过开发者门户或平台网站,或与任何相关服务连接:

    • a. 发布、传输、分发或提供任何游戏内容(定义如下),该内容:
    • b. 构成、促进或煽动暴力、歧视、骚扰、威胁或恐吓;或不尊重任何个人或群体的人性尊严、隐私权或文化敏感性;
    • c. 包含虚假、误导性或诽谤性陈述;或构成欺诈、虚假陈述或其他非法或侵权行为;
    • d. 包含或描绘淫秽、裸体、露骨性内容、暴力画面或根据当代社区标准被视为具有客观冒犯性的其他材料;
    • e. 在未事先获得所有适用权利持有人的明确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侵犯或盗用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商业秘密、专利或精神权利;
    • f. 违反数据保护法律,包括未经授权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身份信息;或
    • g. 包含恶意代码、病毒或其他有害组件。

    游戏内容”应包括构成游戏的所有软件、艺术作品、文本、音频、视频、元数据和相关材料。

  2. 知识产权保证。开发方陈述并保证:

    • a. 该游戏未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 b. 开发方已为第三方内容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授权和许可;并且
    • c. 如发生任何实际或声称的侵权,开发方应:
      • d. 对平台进行赔偿、辩护并使其免受所有索赔、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专家证人费和和解金额)的影响;
      • e. 迅速修改游戏以消除侵权行为;并且
      • f. 在收到书面要求后 30 天内,赔偿平台因该侵权行为产生的所有直接、间接和后果性损失。
  3. 法规遵从。开发方承认并同意:

    • a. 进行持续尽职调查,确保游戏内容符合:
      • i. 游戏分发所在每个司法管辖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中国、加拿大、巴西和欧盟)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ii. 平台的内容分级系统、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
      • iii. 平台以书面形式传达的任何额外要求。
    • b. 平台保留全权自行决定移除或暂停任何违反这些标准的游戏内容,且对开发方不承担责任。
    • c. 开发方应独自承担因不合规的游戏内容给平台造成的任何损失、罚款或处罚,包括合理的执法、调查和补救成本。

4.5 玩家生成内容

只要开发方允许游戏内存在玩家生成的内容(例如但不限于聊天功能、个性化用户名等),开发方应对其玩家遵守道德规范负责,并赔偿发布方因该玩家生成内容造成的任何损害。建议使用词语过滤器并主动监控用户生成内容。

4.6 支持

开发方将为游戏向发布方提供以下支持:

  • a. 提供对游戏进行的所有更新(以目标代码形式),在可用时提供,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提供给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时间;
  • b. 及时纠正发布方报告的游戏中的所有重大错误或缺陷,并以目标代码形式及时向发布方交付此类更正;
  • c. 应发布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其他合理的额外支持,以维持游戏与门户网站的兼容性;
  • d. 及时回应发布方关于游戏的问题。

第五条 发布方的义务

5.1 游戏排名

发布方将在门户网站主页上对游戏进行排名,以使门户网站的终端用户可以轻松找到表现最佳的游戏。发布方还将考虑游戏排名应促进不同游戏之间的公平竞争。

5.2 可用统计数据

发布方将尽最大努力向开发方提供有关分发游戏的相关且准确的统计数据。发布方保证所提供数据未被篡改。

5.3 开发方报酬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开发方将有权根据本条 V 的条款获得由发布方支付的报酬,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且开发方在上传过程中选择收入分成:

  • a. 游戏不包含任何其他浏览器游戏平台或门户的品牌标识;
  • b. 游戏集成了发布方 SDK 以启用广告;
  • c. 游戏不包含除通过开发者门户 SDK 集成的广告以外的广告;
  • d. 游戏及其全部游戏资产必须保持一定的原创性,使其与现有游戏区分开来。

为免疑义,如果游戏不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开发方仍可决定提交游戏以供发布。但是,在此类情况下,且如果游戏被发布方接受,发布方将无需向开发方支付任何报酬。

5.4 报酬金额

应付给开发方的报酬金额将由发布方每月根据以下客观可量化标准计算:

  • a. 游戏在门户网站上的受欢迎程度,以浏览该游戏的用户数量衡量;以及
  • b. 游戏内展示广告的表现以及广告商对游戏的兴趣。

开发方理解并接受,报酬金额不受发布方自由裁量权的影响,而是取决于游戏在门户网站上实现的网络流量以及由此产生的广告展示量。由于发布方与广告合作伙伴合作,实际报酬只能在发布方从其广告合作伙伴处获得必要信息和结果后,每月根据上述客观可量化标准计算得出。

5.5 基于时间的排他性选项

在不损害上述报酬基础条件的前提下,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且开发方选择基于时间的排他性,开发方将有权获得增加 50% 的报酬:

  • a. 游戏在全面上线后,在门户网站上独家提供两个月(2)个月。
  • b. 游戏由发布方托管。

报酬的增加仅适用于游戏在门户网站上独家提供的两个月(2)个月。此期限经发布方和开发方相互同意可延长。排他性应理解为在浏览器游戏网站上发布和提供游戏的唯一权利。Steam、Apple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Store 等平台不被视为浏览器游戏网站。

为免疑义,发布方保留监控遵守这些条件的权利,并将全权自行决定这些条件是否仍得到满足以及满足的时长。如果发布方确定未遵守条件,应付给开发方的报酬可能会受到影响并减少,除非开发方提供证据反驳发布方的决定,发布方将根据证据本身的价值进行判断,但不会放弃其全权自行决定该事项的权利。

5.6 支付条款

应付给开发方的所有款项应在发布方该款项发票日期后三十 (30) 天到期应付。除非另有约定,款项应以欧元支付。支付给开发方的款项通常在广告展示月份之后的月份大约第 10 天通过电汇或 PayPal 支付。但是,广告商向发布方的付款是在广告展示月份结束后三十 (30) 至八十 (80) 天之间。如果任何广告商未能就开发方已收到付款的任何广告向发布方付款,且发布方已通知该广告商其未能付款,则发布方有权将其未收到的金额从根据第五条应付给开发方的款项中抵扣。如果广告商最终付款,发布方将把抵扣金额增加到应付给开发方的任何款项中。

付款包含增值税(除非适用增值税豁免,或无需缴纳增值税),但不包括任何预扣税。

低于 100 欧元的付款将结转到下个月,直至达到 100 欧元的金额。发布方可自行决定应开发方的请求豁免这些限制。

5.7 支持

发布方通过开发者门户提供质量保证工具、常见问题解答和其他技术文档,以支持开发方提交其游戏和进行 SDK 集成。开发方可联系 [email protected] 寻求支持。

第六条 发票

6.1 自开发票的适用范围

双方同意,自开发票系统将适用于由开发方授予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许可服务(根据适用税收法规),该服务将由发布方进行补偿。

6.2 接受程序

双方同意,作为自开发票一部分的结算单(以下简称“自开发票”)将构成开发方的默示接受声明。

这意味着每张自开发票将被视为已从增值税角度被接受,除非开发方在自开发票开出月份之后的两个星期内作出反应。

如果开发方对其收到的自开发票内容有任何意见,开发方将通过提供两份不接受通知副本告知发布方。该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签发日期、双方信息、自开发票的签发日期和序列号以及不接受的原因。

开发方将签署两份不接受通知(包括签署人姓名和职位),并将一份副本发送给发布方。这些不接受通知的副本将在双方的会计记录中保存七年,自签发日期的次年 1 月 1 日起计算。

6.3 序列号

每张自开发票将由发布方连续编号。由开发方决定将自开发票登记在:

  • a. 按自开发票(仅包含发布方的自开发票)分列的销项发票登记簿中,登记簿编号为自开发票上注明的编号;或
  • b. 一本(单本)销项发票登记簿中,该登记簿将以特定于该登记簿的方式连续编号。

关于后者,开发方将保存一份显示自开发票序列号与(单本)销项发票登记簿中登记编号之间关系的图表。

6.4 责任与赔偿

双方声明已阅读并理解本第六条关于自开发票的规定及其后果。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产生的义务,未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将就未能遵守义务的后果向另一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保证、赔偿与责任

7.1 开发方保证

开发方陈述、保证并承诺:

  • a. 其拥有授予本条款与条件中规定的发布权及其他权利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权利、权力和授权;
  • b. 开发方使用开发者门户不会且将不会违反开发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的任何单独协议、权利或义务;
  • c. 在开发者门户上提供的所有信息将是准确、真实和正确的;
  • d. 开发者在平台上发布的游戏产品的知识产权应归开发者所有。但开发者同意,Jogos 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该游戏产品的相关材料(如 LOGO、名称等)进行推广。若游戏产品涉及第三方内容或知识产权,开发者应确保已获得合法授权,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 在游戏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上不存在任何性质的未清偿留置权、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这些负担会干扰开发方履行本条款与条件项下义务;
  • f. 开发者必须确保游戏内容、数据收集与处理、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符合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等。开发者应自行了解并遵守目标市场的游戏分级制度、出版许可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游戏合法运营。
  • g. 其在开展业务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
  • h. 其现在是并将是游戏在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和其他适用法律项下所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已获得签订本条款与条件所需的必要权利;
  • i. 根据本协议交付或提供给发布方的游戏是且将是由开发方(其雇员在履行雇员职责过程中)或由根据开发方与该第三方之间的合同为开发方准备此类材料的第三方开发(原创),并且该第三方已将其在游戏中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在履行本条款与条件所需的范围内转让给开发方;
  • j. 据其所知,游戏不会且将不会侵犯或以其他方式违反全球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如版权)或商业秘密;
  • k. 截至向发布方提交游戏之日,其未收到任何声称游戏或其使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第三方对游戏或任何发明、著作、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或对游戏的类似权利拥有专有权益从而妨碍履行本条款与条件的实际通知;
  • l. 发布方和终端用户不会因游戏而遭受第四条第四款所述的任何病毒侵害;
  • m. 游戏的可用性和支持将始终保持高质量,并将满足本条款与条件规定的规格和服务水平标准;
  • n. 游戏将是最新的、真实、正确、准确的,并且不会:(i) 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ii) 淫秽、诽谤或其他非法;(iii) 在性质上具有暴力、色情或侮辱性,以致可能对任何重要群体造成冒犯。

7.2 侵权索赔和下架通知

如果开发方收到与已发布游戏相关的侵权或盗用索赔信息,开发方可自费且无义务地选择 (1) 为发布方争取继续发布涉嫌侵权游戏的权利,或 (2) 修改游戏或将其替换为功能等效的游戏,使其不构成侵权,在此情况下,发布方将立即停止提供和分发涉嫌侵权的游戏。为免疑义,如果发布方收到与游戏相关的“下架”通知,其将全权自行决定是否遵守该下架通知。下架通知的副本将转发给开发方,并邀请开发方提供证据或论据反驳下架通知的内容。未在商业合理时限内提供任何此类证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的不可补救的重大违约。在收到开发方的任何证据或论据后,发布方将把该证据或论据转发给下架通知的作者,但保留是否遵守该下架通知的完全自主决定权。

7.3 发布方保证

发布方陈述、保证并承诺:

  • a. 其签订和履行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义务不会且将不会违反发布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的任何单独协议、权利或义务;并且
  • b. 其在开展业务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

7.4 赔偿

开发方将赔偿并使发布方免受因声称游戏侵犯全球任何其他人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除非该侵权或违规行为是由于发布方的故意过错或严重不当行为所致)而引起的所有索赔、诉讼、要求、诉讼、判决、处罚、损害赔偿、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成本)、损失或任何形式的责任的影响。发布方有权从根据第五条应付给开发方的报酬中扣留其因开发方的游戏侵犯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被迫支付给第三方的任何和所有款项,且不影响开发方根据本第七条对发布方进行全额赔偿的义务。发布方将:

  • a. 及时通知开发方任何索赔;
  • b. 允许开发方(通过双方同意的律师)进行答辩和辩护;并且
  • c. 应开发方的费用和请求,提供非保密信息和协助,以进行辩护所需。发布方可自费并聘请单独律师监督或参与该辩护。

未经发布方同意,开发方达成的任何和解,发布方概不负责。未经发布方同意,开发方不得和解或公开宣传任何此类索赔。

7.5 责任限制

平台对因下列原因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责任(包括直接、间接、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不承担责任:

  • a. 开发方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
  • b. 因开发方的内容或行为导致的用户索赔、第三方索赔、政府处罚、监管制裁或行政行动;或
  • c. 平台服务的任何中断、暂停或终止。

7.6 责任上限

尽管有任何相反规定,如果平台被判定对因本协议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则平台的总累计责任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低者:

  • a. 在引发索赔的事件发生前十二 (12) 个日历月内,开发方实际从平台获得的总收入;或
  • b. 两千美元 (USD $2,000)。

此限制适用于任何法律理论下的索赔(包括合同、侵权、严格责任或其他),并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7.7 相互通知

发布方和开发方将及时通知对方任何针对其提起的诉讼或被主张的、其结果可能影响本协议授予的权利的索赔。

7.8 间接损害

除第四条第五款和第七条第四款规定的开发方全部责任和赔偿义务外(且不影响该等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本协议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利润损失或任何形式的特殊、附带、间接、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7.9 门户网站免责声明

开发方承认发布方门户网站及其上的任何广告、信息、数据或(游戏)内容均按“现状”提供。除本条款与条件中明确规定外,发布方否认对门户网站及其上的所有广告、信息、数据和(游戏)内容作出任何及所有陈述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布方拥有的站点和/或其任何广告、信息、数据和(游戏)内容提供持续、不间断、无错误、安全、无病毒访问的任何默示保证。

7.10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7.11 责任限制范围与例外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因欺诈、故意违约或另一方的重大过失而产生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均不对开发方的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惩罚性损害赔偿承担责任,无论该等损害赔偿是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还是其他依据。

第八条 保密性

8.1 一方可向另一方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促进履行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义务。各方同意按照本文规定的方式对待对方的保密信息。

8.2 开发者和发布方应对其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用户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保密信息:

  • a. 除本文具体规定或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一方只能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为履行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职责而需要知悉该信息的雇员和代理人。一方在向该雇员或代理人披露保密信息前,应要求其签订包含与本条款实质一致条款的书面保密协议。一方对待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应与其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谨慎程度,且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合理谨慎程度。
  • b. 除本文可能特别允许外,在本条款与条件终止时,各方将向另一方返还或应要求销毁其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但为行使在本条款与条件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权利而合理必要的保密信息除外。

8.3 前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任何一方的保密信息,如果该信息:

  • a. 非因接收保密信息方的过错,已处于或随后落入公共领域;
  • b. 是或成为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且该第三方在披露时未违反任何书面保密协议;
  • c. 在从披露方处接收之前已合法存在于接收方,且未附加任何保密限制(前提是接收方能充分证明这一点);或
  • d. 由接收方独立开发或为其独立开发,未参考或使用该保密信息。

8.4 如果任何一方收到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机构签发的有效传票或命令要求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请求,该方将 (I) 立即通知提供该保密信息的一方该请求的存在、条款和情况,(II) 与该方协商采取法律上可行的措施抵制或缩小该请求范围的可行性,以及 (lll) 尽合理最大努力(费用由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承担),以获得命令或其他可靠保证,确保将披露的保密信息部分获得保密处理。

8.5 本条款与条件终止后,这些保密义务将在终止日期后继续有效五 (5) 年,且不影响适用的商业秘密法律。

第九条 期限;终止

9.1 期限

本条款与条件自每款已发布游戏发布之日起生效,初始期限为一 (1) 年。新发布的游戏将导致针对该游戏的一个单独且新的初始期限一 (1) 年。此后,除非任一方在初始期限或任何后续期限结束前至少一 (1) 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否则条款与条件将自动续订相同期限。该通知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说明开发方的完整法定名称、游戏名称以及终止原因。但是,只要开发方使用开发者门户和/或游戏在门户网站上可用,无论上述终止情况如何,本条款与条件在适用情况下将继续适用。

如果双方已同意由开发方托管,且不再能合理地要求开发方自费托管游戏,双方可同意由发布方在其自己的服务器上托管游戏。开发方将向发布方提供一份适合发布方自主托管(即文件集合)的游戏完整副本,并勤勉协助过渡。

9.2 过渡期

本条款与条件期满或终止后,对于任何已集成 SDK 的游戏,发布方有权(但无义务)在任何门户网站上维持该游戏的发布,期限最长为 (1) 年。

9.3 发布方终止

发布方可自行决定随时停止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游戏并终止与开发方的本条款与条件。发布方的该决定将立即生效。发布方不对决定不提供(或停止提供)游戏或更改、更新、暂停或弃用其产品或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9.4 重大违约

如果另一方重大违反本条款与条件,且在收到通知后三十 (30) 天内未能纠正(该通知应显著标注为违约通知),或如果另一方重大违反无法补救的义务(例如违反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暂停履行或终止本条款与条件。

9.5 义务的存续

本条款与条件中旨在在本条款与条件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将在终止后继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第七条(保证和赔偿)和第八条(保密性)。

第十条 个人数据

10.1 终端用户的个人数据将由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

  • 开发方将仅根据本条款与条件为游戏的运营和营销目的收集和使用此类个人数据,且仅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

10.2 未经发布方事先明确书面同意,开发方不得:

  • a. 将任何个人数据用于适当履行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义务所必需之外的其他用途;
  • b. 通过门户网站、游戏或以其他方式宣传或推广其自身或第三方的内容、网站、产品或服务。

10.3 双方承认,各方可彼此独立地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并且未经单独的书面协议,双方不会向另一方披露或提供个人数据。各方是其在本条款与条件背景下收集、披露或提供给另一方的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并将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作为独立的数据控制者处理该个人数据。双方不作为联合数据控制者共同行动,也不处于控制者-处理者关系中。

10.4 各方将单独负责遵守适用于其作为数据控制者的义务(根据任何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处理与本条款与条件相关的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 a. 确保其处理个人数据具有合法依据;
  • b. 通过向数据主体提供所需信息(如适用)或在需要时收集同意,确保满足适用数据保护法律的透明度披露要求;并且
  • c. 确保该方按照任何适用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1.1 完整协议

本条款与条件共同构成本文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和理解,除本文具体规定外,取代并合并双方先前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协议、讨论和理解,任何一方不受本文明确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诱因或陈述的约束。

11.2 独立承包商

在履行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义务时,开发方和发布方始终作为独立承包商行事,本条款与条件中包含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或暗示为在开发方和发布方之间建立了代理、合伙或雇主与雇员关系。

11.3 修订;修改

发布方有权修订或修改本条款与条件。如果发布方发布新版本或更新版本的本条款与条件,其将及时通知开发方条款与条件已发生变更,并提供新版本的副本。收到该通知后,开发方将有权根据上文第九条在十 (10) 天内终止发布方与开发方之间的协议。如果开发方在此期间未终止协议,则修订后的条款与条件版本将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在双方之间完全适用。开发方继续使用开发者门户,将被无可辩驳地视为接受发布方通知的修订后的条款与条件。

11.4 转让

未经发布方事先书面批准(该批准不得被无理拒绝),开发方不得将其在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1.5 可分割性

本条款与条件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果其中任何规定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将调整到治愈该无效性所需的最低程度。本文所载一项或多项规定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条款与条件的任何其他规定。

11.6 管辖法律

本条款与条件将受比利时国内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

11.7 管辖法院

双方之间因本条款与条件或由此设想的交易引起的任何诉讼的专属管辖权和地点将是比利时安特卫普法院安特卫普分庭,双方特此为诉讼目的服从该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和地点。此管辖权和地点的选择不妨碍任何一方就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义务或在任何适当司法管辖区寻求执行或承认任何裁决或命令寻求禁令救济。